竹山县人民法院文件
竹法发(2007)8号
竹山县人民法院
关于200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
报 告
县委,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半年,我院在县委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科学的发展观,以县委提出的“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围绕“三提二降一满意”工作目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不断深化法院管理,狠抓法院队伍建设,倾力改善基础设施及装备水平,开创了法院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充分、合理、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着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宽松的法治环境。
今年上半年,我院全面加强了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平衡推进,成效明显。共受理各类案件919件,审(执)结778件。其中,刑事受案55件108 人;审结36件60人;民商事受案554件,审结547件;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6件,执结89件;受理执行案件211件,标的额505.6万元,执结106件,标的额198.7万元。
(一)以“保稳定、促发展”为已任,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上半年,共受理刑事案件55件108人,审结36件60人。共判处人犯28件29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 人;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6人,判处缓刑的18人;判处拘役的2人。在刑事审判中,我院一是继续深化“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惩盗窃案件,维护辖区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半年共审结该类案件6件31人。尤其是从快、从重、从严审结了以解国松等为首的团伙盗抢绿松石案、以竹溪县夏胜喜为首的跨省团伙盗窃摩托车案,有力地打击了团伙犯罪的嚣张气焰,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二是开展交通肇事案专项审判,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我院针对交通肇事案件大幅上升的现状,及时开展了该类案件的专项审判。通过集中人力快审快结交通肇事案件12件12人,有效制裁了交通肇事犯罪行为;三是审慎开展好未成年人犯罪审判,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团伙犯中起次要作用的初犯、偶犯依法从轻判处;四是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及妨碍公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先后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熊雷祥、妨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于晓洋、费越等,依法从重进行了判决,有效维护了司法的权威;五是注重加大对赃款、赃物追缴和对被告人适用财产刑,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任何便宜。上半年,我院对所有侵犯财产,犯罪后未清退赃款赃物的犯罪分子判决继续追缴其非法所得,对3件3名被告人判决并处罚金;六是注重案件质量,做到定性准确。通过全面审查被告人的犯罪构成要件,确保定罪准确,量刑合理。通过认真审查,先后对公诉机关起诉的1件3人改变了定性,从而确保了案件质量;七是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提高办案效率。在审结的36件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8件18人,平均审限为10天,没有超审限案件。
(二)以“止纷争、促和谐”为已任,认真贯彻“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原则,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上半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54件,审结547件,结案率98.7%。在民商事审判中,一是审慎审理好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促进家庭的和谐。上半年,共审结离婚、扶养、赡养、抚养案件147件。二是加大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结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上半年,共审结该类案件62件,尤其是依法快审快结了“1.1”特大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通过依法合理确定保险公司的责任,有效规范了保险合同双方的义务,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认真审理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规范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上半年,共审结该类案件20件,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确保了农村稳定;四是及时审理好各类借款合同等金融类纠纷案件,打造“诚信竹山”。上半年,共及时审结各类金融纠纷案件98件,金额274.8万元,有效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风险;五是妥善审理好涉军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国防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上半年,共审(执)结各类涉军案件5件,尤其是秦古法庭牺牲“五一”长假成功调处一件军属家庭纠纷案,受到当地政府、军人及所在部队的一致好评;六是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实现社会和谐。上半年,在审结的547件案件中调解结案361件,调解结案率达66%,秦古、得胜、田家等人民法庭的调解结案率均在70%以上,通过诉讼调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涉讼上访。
(三)以“息争议、尚法治”为已任,认真贯彻“依法、协调”的原则,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官民”和谐。上半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6件,执结89件。在行政审判工作中,一是能够认真分析案件的具体成因、社会影响,严格执行法律,做到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以求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二是深入开展行政法律、法规宣传。上半年,针对行政诉讼案件下降的现状,抽调法官深入行政机关开展法制讲座3次,听众达300余人,通过深入浅出的讲座,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在审理及执行中,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上半年,共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2条,均被采纳;四是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大力开展非诉行政执行工作。上半年,共审查受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城建监察行政处罚等案件56件,执结49件。通过该批案件的执行,有效维护了行政权威;五是加大“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宣传力度。今年初,县政府出台了《竹山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从而为提高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质量与效果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广泛宣传,促进该制度得到落实。
(四)以“兑权利、促双赢”为已任,认真贯彻“穷尽手段,尊重人权”的执行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帮助当事人实现诉请,全力化解“执行难”。上半年,共新收执行案件156件,旧存55件,标的额505.6万元,执结106件,执行标的额198.7万元。在执行工作中,一是强化了对执行队伍的组织与领导。初步建立了以执行局为龙头,各人民法庭积极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执行局通过实行分组包片制度,强化了对人民法庭执行工作的组织与协调,提高了案件的执结率;二是实行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分立,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完善了执行工作机制;三是实行执行财产拍卖、变卖、执行回告等有效制度,规范了执行行为;四是推行了以物抵债,以财产使用权、经营权、租用权等无形资产抵债和分期执行等人性化执行方式,在确保企业债务人继续生存的前提下履行执行义务;五是充分发挥已经建立的执行联动机制,开展积案清理,密切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依法制裁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和严重妨碍执行公务的其它人员,化解“执行难”。共对18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或罚款。
(五)以“畅渠道、促事了”为已任,认真贯彻“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访工作原则,扎实做好立案、信访工作。上半年,全院共审查立案916件。其中,院立案庭审查立案414件,人民法庭审查立案502件,接待人民来访467人(次),处理人民来信19件。在立案信访工作中,一是推行专人立案,专人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及时便捷地接受群众来访和咨询,实现了立案、信访工作“有登记、有落实、有结果”;二是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继续坚持院领导和审判委员会轮流在立案庭值周制度,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办信办访质量;三是坚持重大信访案件领导负责制和专班包案制。对疑难信访案件领导亲自参与,专班负责,提高息访罢诉率。今年以来,没有发生重大越级上访案件;四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上半年,共为27件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赡养、买卖合同纠纷等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25万余元;五是在立案环节推行“半小时立案制”、“电话、传真”立案法、巡回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六是加强诉前保全措施,确保案件及时审结。上半年,共对4起案件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从而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了义务。
二、以“作风建设年”为主线,以人为本,以民为本,深入探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上半年,我院以“作风建设年”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对法官和其它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培训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一)认真扎实地开展好“作风建设年”活动。今年是县委提出的“作风建设年”,我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一是及时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出台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动员大会,统一了思想认织;二是组织干警学习了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切实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省市重要文件及领导讲话,明确了工作重点;三是组织心得交流,巩固学习成果。以庭室为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查找问题,互相帮助解决问题,达到了以整顿促进审判工作的目的;四是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人民群众,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不断改进工作。通过半年的纪律作风整顿,干警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了较大改变。
(二)深入探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常效机制。今年上半年,我院结合审判实际,一是紧紧围绕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着力提高审判队伍的能力与水平,依法审结了大批案件,通过生动的审判实践体现了依法治国;二是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严格执法与保护人权并重,体现了公平正义;三是不断提高司法审判质量与效率,深入开展了“服务新农村,送法进万家”活动,体现了执法为民;四是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创造性开展审判工作,延伸服务职能,确保了系列大型工程建设有序推进、重点生产企业高效运转,体现了服务大局;五是遵循重大案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不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体现了党的领导。6月23日,全院干警集中参加了省法院统一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均取得了优异成绩,完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集中学习教育任务,为今后的经常性教育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三)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以提高业务技能为目标,不断创新“学习型”法院的方式、方法。一是新年伊始就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了近一周的业务培训,由院领导、外出参加培训的法官讲课,通过有针对性地学习培训,实现了“一人学习,全院受益”;二是坚持每两周一期的“法官沙龙”活动,由各庭室法官轮流主持,相互交流,实现了庭内与庭外、各业务庭之间的良性互动,煅炼了法官的语言表述能力,拓展了知识面;三是开展“读书活动”。年初,院党组倡导了全体干警年读两本好书活动,并由院政治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督导,要求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培养法官的学习兴超,陶冶情操;五是提高法院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在坚持法律文书评查制度的同时,择优选择格式规范、说理性强、逻辑严密的法律文书以简报并加编者按的形式印发全院,交流借鉴,从而有效提高了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四)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由于持续将党风廉政建设放在了首位,实现了法院干警队伍零违纪目标。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一岗双责”制度,年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量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开展警示教育。不定期组织干警学习上级党组织查处通报的典型案例及警示教育片,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坚持月督查、通报制度。每月底,由纪检组会同财务室对各庭的诉讼费、标的款、财务收支进行实地审计,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上半年,全院共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交办信件6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31人次,视察法院工作27人次,座谈 15人次。一是坚持重大问题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和监督;二是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监督事项,及时报告处理结果;三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定期通报人民法院的工作情况,邀请旁听审理案件,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四是配合政协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虚心听取民主监督员小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抓好整改;五是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认真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六是认真抓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三、以“量化管理、动态考核”为主轴,规范管理,科学考评,全面加强法院审判管理与司法政务管理,推进法院改革与创新
上半年,我院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本着公正、效率、合理、求实、系统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法院改革及制度创新,收到了明显效果。
(一)遵循“质效并重”原则,不断创新审判管理方式。一是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当庭宣判率明显提高;二是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认罪的普通刑事案件,经征得检察机关同意,实行简易审理;三是对情节轻微的刑事自诉案件和案情简单的民事案件,实行即收即审,即审即结,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上半年,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41件,占已结民商事案件总数的75%。四是进行审限跟踪,由立案庭负责对转交各庭承办的案件进行审限管理,并适时进行审限提示,确保案件不超审(执)限;五是进行案件质量评查。由审判监督庭对每月办结的案件逐一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编发案件评查通报。
(二)遵循“管理公开”原则,实施制度建院。一是完善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物质装备、资产管理等综合协调保障机制,降低行政管理成本,节约经费开支,创建“节约型”机关;二是推行“阳光作业”。全面推行诉讼收费标准公开、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判决公开,执行公开,信访听证公开,以公开保公正;三是“阳光理财”,坚持重特大收支、大件财产采购集体讨论制度,定期向全院干警公开机关财务收支状况。
(三)遵循“绩效结合”原则,完善“量化管理,动态考核”机制。一是对实施近两年的“量化管理,动态考核”制度进行了完善,使之更具操作性;二是加大了对考核结果的公开力度。按季度通报一次各单位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和个人主要工作绩效,并更加注重工作效果;三是加大对考核结果的利用,明确将动态考核的结果作为个人公务员年度考核及评先表优的唯一依据。
(四)遵循“基层优先”原则,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一是继续坚持领导联系法庭制度,切实加强人民法庭的队伍及业务建设;二是实施经费包干,奖优罚劣,调动人民法庭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强化对调解及执行和解结案的考核力度,鼓励人民法庭采取形式多样的手段化解矛盾,提高办案的社会效果;五是加大对基层法庭的投入,改善人民法庭的办公、办案条件。
四、以“庄重、实用”为主旨,量体裁衣,量力而行,用有限的国债资金高标准完成审判庭及人民法庭建设任务
抢抓国家支持西部地区建设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的有利机遇,有计划、分步骤地完成国债项目。一是精心设计、精打细算,及时启动了院审判庭及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该工程可望在七月底完成并交付使用;二是高标准完成了得胜人民建成后的室内维修及审判桌椅等配套工程,如期启动了宝丰人民法庭办公楼迁址的前期工作,工程招投标业已完成,将于近期开工;三是厉行节约,有效改善人民法庭的装备建设。通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投入近二十万元为相关业务庭(室)及人民法庭装备了摄相机、数码照相机等影像设备,为田家、双台、官渡人民法庭添置或更新了办案车辆,改善了业务庭及人民法庭的装备水平。
五、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下半年的工作重点
总结上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相适应,少数法官和干警政治意识不强、缺乏大局观念、不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不善于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二是审判管理方面还存在漏洞,少数法官和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个别案件质量不高;三是以民为本意识不牢,对裁判的辩法析理不深入,司法为民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四是纪律松驰。部分干警对院里的制度不能够认真领会,对各自的工作不能创造性地去开展,被动、消极地完成任务,进取意识不足;五是少数干警理念出现偏差,工作作风简单、粗暴,不能因案施策,漠视当事人利益,生、冷、硬的问题仍未得到彻底根除。
2007年下半年,党的十七大将如期召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也将转入经常性工作,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任务也非常艰苦。为此,我院将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思路,结合县委提出的“作风建设年”要求,不断强化审判职能,继续狠抓队伍建设,完善各项便民举措,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为和谐竹山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以“和谐、发展”为出发点,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一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审慎做好刑事审判工作。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着力分化、瓦解不安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和谐;二是强化大局、公正与效率意识,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引导和教育广大法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调节职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协调职能,妥善处理行政争议,融洽“官民”关系,促进“法治竹山”建设进程;三是多措并举强执行,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不断改进执行方法,转变执行作风,讲究执行艺术,加大执行力度,坚持文明执行与依法强制执行相结合,并积极探索新的、更有效的执行途径和措施,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二)以“作风、理念”为切入点,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把作风建设作为贯穿我院今后工作的主线,牢牢抓在手上,并以此为切入点,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继续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调查研究和决策论证制度,以班子的导航作用、核心作用、表率作用和抢前争先意识来带动队伍建设。另一方面,强素质,努力抓好干警队伍建设。重点按照县委提出的“作风建设年”要求,针对整改中查摆出的问题,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逐一加以解决。
(三)以“公正、高效”为关键点,强化审判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落实好案件催办、审限提示制度,确保不发生超审限案件;二是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提高审判效率。要在保持现有简易程序适用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三是落实好审委会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制度以及诉讼证据制度、公开审判制度、回避制度、保障诉讼各方平等、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四是进一步推行“量化管理,动态考核”制度,向管理要效率,向科学的管理要公平与公正,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形成合力,推进法院整体工作。
(四)以“便民、为民”为落却点,延伸司法服务。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统一干警思想,树立超前服务意识,把“服务新农村,送法进万家”活动进一步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落实好司法救助,彰现司法为民。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要依法落实诉讼费的缓、减、免,让有理没钱的人能打得起官司,确保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三是搞好矛盾排查,认真抓好涉讼信访工作。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宗旨意识,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进一步落实好信访案件流程管理、院长包案、回访当事人等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妥善解决各类信访案件,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五)以“能力、形象”为突破点,认真做好法院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要在保持我院信息、宣传工作在全省领先的良好态势下,将工作重点向调研领域倾斜,实现信息、宣传、调研同步发展。一是积极完成上级法院部署的各类调研课题,切实提高法官的法律思维意识,提高法学理念素养;二是加强与上级法院、电视台、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法院,宣传法律,既提高法院的公信度、增强工作透明度,又弘扬法制,培养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增强全民法律意识。
特此报告。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二00七年上半年 工作情况 报告
抄 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
县人大法工委、本院领导
竹山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07年6月25日印发
(共印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