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竹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深河乡两道村委会巡回公开审理了一起放火案,当地干部及群众10余人参加了旁听。经审理,合议庭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杨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被告人杨某系深河乡两道村村民,现年77岁,因与子女关系紧张,担心晚年生活无依靠,为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便于2017年2月在自家房后的树扒点火五处,导致山林着火。虽经当地干群奋力扑灭,仍烧毁山林10.5亩。竹山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某涉嫌放火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考虑到被告人杨某年逾古稀,行动不便,应当给予一定的司法人文关怀,同时也希以此案教育群众学法、守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竹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决定对此案进行巡回审理。鉴于杨某认罪悔罪,加之年岁已高,经合议庭评议,遂从轻作出上述判决,庭审后还就杨某的养老事宜向当地干部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