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状告七子女 法官悉心调解再续亲情

2015-03-04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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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8日,竹山县人民法院双台法庭法官深入乡村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权利,化解了家庭矛盾。  

 今年1月,竹山县楼台乡白莲村83岁的王某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七个子女告上了法庭。王某诉称,他含辛茹苦将七个子女抚养成人,现七子女均已成家立户并全部搬离老家,老家附件荒无人烟,居住条件极为恶劣。2013年兄弟4人达成了赡养协议,长子和次子均已按协议履行了赡养义务,但三子拒不履行协议,导致他无安身立命之所。他已是83岁的高龄,早已丧失劳动能力,又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现子女又相互推脱,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故诉请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履行赡养义务。双台法庭法官受案后分析认为,本起赡养纠纷主要是家庭成员间存在矛盾所致,并且考虑到原告各子女的特殊情况,坚持“办理一个案件、重拾一份亲情、挽救一个家庭”的原则,防止加深家庭矛盾,认为通过调解才是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于是,双法庭法官于2月28日到王某老家并邀请当地村干部开展调解工作。起初兄弟几人争吵激烈,相互指责,法官从人情方面开始说理,从拉家常开始化解紧张氛围,经过一段时间做工作后,兄弟几人开始对于自己不赡养老人的行为有了认识,法官看到这样的情形后,提出一些建议,让兄弟几人及其村干部各发表意见。最终兄弟几人达成赡养协议,就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及百年归山后的丧葬费作了妥善安排,长子与次子也当场支付了老人的生活费,该起赡养纠纷在法官的努力下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