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获点赞 群众感谢送锦旗

2019-02-28 09:43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廖德龙    浏览: 930

“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帮我执行到案款,特别感谢你们,谢谢。”2月25日下午,竹山县擂鼓镇居民张某某拿着“秉公办案守正义、高效执行解民忧”的锦旗送到竹山法院宝丰法庭庭长贺飞手中,表达对法院和执行法官尽职履责的感谢。

2011年,张某某在竹山县擂鼓镇护驾村2组开发了一栋一个单元四层的商品房。2011年7月,刘某某与张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该栋三楼靠左的一套房屋,总价款118800元。合同签订后,刘某某先后支付了张某某房款98800元,余款20000元一直未付,张某某于2016年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判令刘某某支付购房款20000元,刘某某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刘某某依旧未履行,张某某于2018年11月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多次联系刘某某,刘某某开始以二审判决未向其送达为由拒不配合,后又以身在外地,无财产履行为由拒不执行。执行法官先后到刘某某户籍地,住所地调查核实刘某某实际情况,并通过村委会找到刘某某外出务工归家的妻子任某,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其给刘某某做工作,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避免被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司法罚款拘留。在执行法官耐心工作下,刘某某妻子任某同意在农历2018年腊月底支付案款。2018年农历腊月27日,得知刘某某外出务工已归家,执行法官迅速赶往刘某某的住所地,敦促其履行义务,刘某某遂履行案款20000元。

“案子虽然不大,但是执行法官很用心,都要过年了还在为我跑执行,没想到这么快就执行到位了。”张某某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执行款,拿到执行案款后,张某某对执行法官连连称赞,为了表达对执行法官秉公办案,高效执行的感谢,特送上锦旗一面。

“秉公办案守正义、高效执行解民忧”,这面锦旗不仅是人民群众对竹山法院宝丰法庭办案法官的认可,更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和激励,人民群众以一面鲜红的锦旗表达了他们诚挚朴素的感激之情。宝丰法庭全体干警将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谨记司法为民的责任,再接再厉,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