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要“嵌入式”参与共同缔造 让法治力量融入基层治理

——游劝荣院长赴竹溪县中峰法庭、竹山县上庸法庭调研

2022-10-25 15:58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许娇 魏秘 张成竹    浏览: 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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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0日,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一行先后前往竹溪县中峰法庭、竹山县上庸法庭调研,了解法庭建设情况,听取人民法庭工作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研究部署人民法庭建设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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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中,游劝荣院长指出,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司法触角,处在推进社会治理、促进平安建设、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应当增强责任感,嵌入式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做共同缔造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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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劝荣强调,当前开展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需要。新时代美好生活不仅包括良好的自然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自由、平等、公正的法治环境更是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更高层次的要求。全省人民法庭处在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第一线,要充分认识共同缔造活动对于创新社会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争当共同缔造的排头兵。

  游劝荣要求,一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开展工作。习总书记多次强调强基导向,最高人民法院、省人大常委会、省委办公厅相继出台关于人民法庭建设的相关规定,为人民法庭建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政策环境。各级法院要积极运用当前利好的政策,及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法庭建设工作,寻求支持、帮助。

  二是人民法庭要嵌入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要克服把法庭作为单纯办案单位、单纯就案办案的狭隘观念,以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融入当地党委统一领导的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作用。要完善便民利民服务网络,通过开办法治夜校等多种方式,提升人民群众“见法率”,增强当地法治观念,提升社会“秩序感”。

三要致力于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将矛盾化解在源头,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法庭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桥头堡”作用,早发现、早疏导、早化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一线、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多元化解矛盾,以最大善意、最低烈度平和地处理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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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高义勇,十堰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竹溪县委书记柯尊勇,竹山县委书记陈建平,竹溪县、竹山县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中峰法庭庭长、上庸法庭庭长、宝丰法庭庭长、得胜法庭庭长、竹溪县法院院长、竹山县法院院长分别汇报了人民法庭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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