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人员赖账被拘留

2013-04-25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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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吕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县法院司法拘留15天,为自己藐视法律的行为吞下苦果。

吕某系我县某单位公务人员。200912月,吕某向喻某借款60000元,约定一年内还清本息。借款到期后,吕某尚欠本息46800元未还。喻某多次索要未果后,于2011年底向县法院提起诉讼。经县法院主持调解,吕某与喻某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吕某仍未按协议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喻某遂于201212月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吕某多次向执行法官许诺还款期限,但每次均未兑现承诺。鉴于吕某系公务人员,有还款能力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已构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县法院在多次要求吕某履行义务无果后,依法对其作出15日司法拘留的决定。

该案件再次印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务员作为素质较高的社会群体,理应比普通公民的法律意识更强,应当自觉遵纪守法、带头诚实守信,否则就会受到法律制裁。(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