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公布160名失信人名单,并发布“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将受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征信系统记录等方面限制,同时在交通、装修、旅游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上也受到限制。据了解,随着我国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将受到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44家单位联合惩戒。
据介绍,此次公布的160名失信被执行人,涉案标的1.7亿元,其中大多曾经是“老板”,所涉标的大多是民间借贷。
自2013年正式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县法院执行局积极利用该制度破解执行难,先后将1500余人送进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人名单,有效促进了法律文书的履行。县直某单位职工柯某帮人接亲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新娘死亡另有两人受伤,赔款未完全支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月29日,柯某办理护照时被拒,无法出境探亲。柯某迅速交清余下欠款后才如愿办理护照出境。据统计,执行威慑机制下,我县先后有600余人积极履行法律文书,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