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春节刚刚过去、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之际,全院干警欢聚一堂,总结回顾过去一年法院取得的成就,安排部署新一年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在此,我代表院党组向全院干警并通过你们向全体干警家属致以新年的问候!这次大会是经过县委同意召开的,会议为期四天,内容非常多,希望同志们集中精力共同把会开好。下面我按党组集体讨论的意见讲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过去一年的工作回顾
二00六年度,我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审判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完善司法为民举措,不断提升司法审判质量,不断强化司法管理力度,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忠实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一年来,我院进一步强化审判工作的中心地位,共受理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1317件,审(执)结1257件,结案率为95.4%。为县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强化宽严相济理念,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一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96件135人,审结85件121人,结案率为88.5%,共判处刑事犯罪分子106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人;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5人;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0人;判处拘役的62人;判处管制1人;单处罚金1人;免予刑事处罚的2人;宣告无罪的2人。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一是注重优化刑事审判理念,正确分析研究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刑事犯罪的新形式和新特点,在总结过去刑事审判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切实纠正刑事审判中长期存在的重打击、轻保护;重定罪、轻量刑,正确处理打击和保护的辩证关系,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分子,充分发挥审判的打击职能在促进、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积极稳妥地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针对我县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幅度较大,且85%以上都是抢劫等严重暴力型犯罪的实际。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实践中,我们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推行人性化的审判方式,邀请妇联、青团、学校和家长参加庭审,开展面对面的法律道德教育和亲情感化工作,促使他们认清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量刑上,我们坚持给未成年人以重新做人的机会,除对罪行严重的处以实刑外,尽可能地依法适用缓刑。在被判处的21名未成年人中,判处缓刑的10人,占未成年犯罪人数的47.6%。为唤起全社会对此项工作的关注和重视,我院会同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妇联以及城区中学等20几个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专题通报和研究我县的未成年人犯罪态势,共同谋求建立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长效机制。三是落实打防并重,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审判实践中,注重针对刑事犯罪的特点,总结刑事犯罪的共性,剖析犯罪的成因,研究犯罪发展的趋势,制定预防和管理的措施及对策。我院未成年犯罪审判的成功作法得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肯定,其经验在全省推广。
强化公正和谐理念,正确处理裁判与调节的关系。一年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221件,审结1168件;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审结7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案件184件,已执结180件,执结标的额116.3万元。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我们一是进一步强化司法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方面重要性的认识,在审判实践中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便民、利民、亲民方面的优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机制,使当事人在法官深入浅出、法理与情理交融的思想工作中走向握手言和、息访罢诉、和平解决问题的轨道。在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调解结案690件,占到了民商事案件结案数的59.6%,基层人民法庭的调解结案率达到了70%以上,为从根本上解决纠纷,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二是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常规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力度。婚姻家庭、合同债务、邻里纠纷等案件占到民商事案件总数的65%以上。依法审慎地审理好这类案件,使家庭团结、邻里和睦、社会诚信友爱,一直是我们民商事审判工作为之努力的方向。一年来,我们依法公正处理这类案件493件,夯实了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基础,有效避免了轻微民事案件向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的转化。三是积极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全年共审理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起诉的案件269件,标的额510.04万元。依法支持金融机构化解了金融风险,维护了诚实守信、健康规范的金融市场秩序。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我院一是进一步加大行政诉讼法知识的普及力度,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达到从源头上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目的。二是进一步强化行政审判职能,通过具体案件的审判达到既维护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目的。三是注重规范市场秩序,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杜绝因执法方式方法不当造成破坏发展环境,损害外来投资者利益,动摇外来投资者信心的问题发生。
强化权利保护理念,正确处理维护司法权威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我院从改进执行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执行工作机制入手,进一步加大民商事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执行案件314件,受案标的920.43万元,已执结252件,标的额697.52万元,案件执结率为80.3%,标的执行率为75.8%,切实维护权利方的合法权益。
在执行工作中,我院一是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积极引导社会各界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维护司法权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初步形成了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二是积极探索建立执行威慑机制。我院会同公安、工商、城建、房管、银行等有执行协助义务的部门联合建立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共享,通过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房产车辆过户、设立公司机构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多角度、多方位的解决“执行难”问题。三是积极推行人性化执行。在严格依法执行、注重权利方合法权益保护的同时,也非常注重加强对被执行人人权和基本生存权的保护力度,给自然人以希望和出路,给法人单位以重振旗鼓的机会。
强化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正确处理个案同全局的关系。由于历史的原因,我院的涉讼上访总是居高不下,而且息访罢诉的工作量大,鉴于此,我院一是继续推行领导包案制,专班包案制,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坚持信访首访责任制和信访问题责任追究制,规定当事人对生效判决不服上访申诉的由作出生效裁判的承办人,承办庭负责人接待处理,负责做好服判罢诉工作;三是开展联合大接访和矛盾排查工作,通过矛盾排查和参加联合大接访,摸清了我院涉讼信访底数,掌握了信访工作的主动权;四是进一步畅通信访工作渠道,从健全信访制度、优化接访环境、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入手,将院立案庭作为长设信访机构,建立起了院长、庭长、审委会委员一人一周的信访接待制度。全年共接待当事人来访2317余人次,处理人民群众来信144余件,拓展了直接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渠道,密切了法院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以素质建设为突破口,大力加强审判队伍建设。
一年来,我院不断强化“学习型”法院的创建力度,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和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审判队伍的政治、业务理论素质。
强化素质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一年来,我院将“学习型”法院创建作为审判队伍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突破口,积极引导全院干警开展法官沙龙、疑难案件评析、专题业务培训、法律业务知识考试、“一人学习、全院受益”的法官培训法官模式等活动以推动“学习型”法院创建,注重在营造学习氛围、优化学习条件、注重学习成果转化方面下功夫。“学习型”法院创建增强了我院审判队伍的业务能力,在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中我院又有3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强化司法理念培育,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让我们能够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内涵。一是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二是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把审判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大力推行司法利民、便民、爱民的各项举措,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讼累。三是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在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理念。在工作中增强大局观念,为政治、经济、文化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切实摒弃不顾大局与稳定、纯粹地就案办案观念,实现审判活动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五是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理念,坚持在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公生明、廉生威。清正廉洁是法官的立身之本,也是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基石。2006年,我院一是从狠刹吃喝玩乐等细微环节入手,在全院上下继续倡导甘于清贫、乐于奉献的优良传统,积极营造廉洁司法、健康向上的廉政文化氛围,力求建立“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全院法官集体观看系列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洁执法大讨论,认真汲取武汉中院、阜阳中院等法院少数法官腐败案件的教训,用这些反面教材去触及全体法官的思想和灵魂,力求建立“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三是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官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创新法官监督制约管理机制,积极推行阳光审判,增强诉讼透明度,不断强化对法官审判活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力求建立“不能为”的防范机制。
(三)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型”法院等系列创建活动,实现从执法就是管理到执法就是服务观念的转变。
2006年,我院进一步加大了“服务型法院”等系列创建活动的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全院法官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理念,在执法活动中将服务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为全县社会发展服务,为生态水电建设服务,为弱势群体服务,为和谐社会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深入开展“服务新农村,送法进万家”活动。去年五月初我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竹山农村工作实际,于8月4日在城关镇举行了“服务新农村、送法进万家”活动启动仪式,并迅速在全县17个乡镇推开,先后发送便民服务手册2万册,诉讼指南3万余份,内容涵盖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审理案件程序和期限、诉讼风险提示、外出务工维权须知等诉讼常识,力求通过普及诉讼法律知识提高农民自身的维权能力。几个月来,广大基层法官改坐堂问案为巡回就地办案,各类民商事案件巡回就地开庭审理率达到了56%以上,在便利当事人诉讼的同时,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达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将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目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了安定祥和的外部环境。
依法全力维护县内重点项目建设。一年来,我院在服务县生态水电建设、城关防洪大堤建设、城市旧房拆迁改造、鲍竹路、宏发路等县内重大项目建设上,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坚持及时立案,及时制作、送达先予执行裁定,及时组织警力先予执行,确保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在涉及全局、局部地区稳定、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处理上,我们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在全面把握案情的基础上,认真探求法律与案件事实两者间的切入点,做到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和纠纷,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了县委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一年来,我院进一步加大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精心打造执法绿色通道。一是对赡养、扶养、追索劳动报酬等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应缴的诉讼费用实行减、缓、免,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全年共对75件案件的当事人实行了减、缓、免措施,减、免、缓诉讼、执行费26万余元。二是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制度。共对26件经济确有困难申请人采取了优先措施,保证了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三是对因智力差、文化程度低和法律知识缺乏的当事人认真履行法律释明义务,注重对这类当事人参与诉讼的积极引导,确保这类有理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诸多不尽人意之处,离县委和全县人民对我们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少数干警政治思想与法律业务素质不高,不注重对新知识的学习,不注重对新问题、新情况的研究,与新时期审判工作不相适应的矛盾还很突出。二是少数干警的司法理念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机械、片面地理解、照搬法律的规定,不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三是少数干警的宗旨观念不牢,工作作风简单粗暴,不善于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漠视当事人的利益,生、冷、硬的问题仍未得到彻底根除。四是司法审判质量尚需进一步提高,裁判不公、办案不廉、效率不高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等。
二、关于省委加强“两院”工作会议及全省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今年2月6日至9日我参加了全省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省委加强“两院”工作会议,由于相关文件我们将在大会上组织学习,因此我仅就会议的主要精神进行传达:
2月8日上午,省委在省政协礼堂召开了全省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会议,全省两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了会议,省委副书记杨松,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郑少三等领导参加了会议。
杨书记指出,这次加强“两院”工作会议是经过省委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的《实施意见》,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努力开创“两院”工作新局面。关于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杨书记要求,一是要正确处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迟到的公正是非公正”,要在确保案件实体公正的前提下,自觉强化“效率也是公正”意识,依法公正高效地履行审判职责,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二是善于运用和谐的方式妥善化解诉讼纷争。要继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三是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要求各级党委、人民法院继续深入贯彻中央11号文件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和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排除非法干预,坚决支持人民法院执行。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拓展执行方法,强化司法救助,提高执结率,及时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治权威;四是强化审判监督。要正确处理上下级人民法院的关系。非经法定程序,上级法院不得干预下级法院对案件的处理,要重视再审案件的审理,通过纠正不当裁判,树立司法权威;关于人民法院的队伍建设,杨书记强调,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一是加强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自觉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落实到司法办案的全过程,树立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司法形象;二是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建设,严把法官准入关,坚决制止违法进人现象,高度重视法官教育培训工作,将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审判业务培训,努力造就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三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纪委第十一次全会精神,在司法队伍中在力倡导“勤奋学习、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四是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建设,切实解决基层人民法院人才短缺、法官“断层”问题;关于司法保障工作,杨书记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执行“收支两条线”,逐年增加经费预算,及时纠正和防止标准不落实问题,坚决制止以收定支、上缴诉讼费或收缴赃款同经费挂钩等问题。4月1日,新《诉讼费交纳办法》正式实施,按此规定,一些中、基层法院可能会面临经费困难,对此,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完善法官职业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法官待遇,稳定法官队伍。要加强人民法院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审判业务方面的应用。
2007年2月7日至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武汉金穗宾馆召开了全省两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总结回顾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审判工作完成情况,安排布署2007年法院工作,吴家友院长代表省高院作了主题报告,各分管院长就分管工作进行了安排。
吴家友院长指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设“平安湖北”、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加良好的司法保障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保障。具体工作目标是:及时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及时为群众排难解忧,及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涉讼申诉上访显著减少、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显著减少、影响法院和法官的事件事故显著减少;进一步提升诉讼调解率、执行和解率,进一步提升法院的公信度和权威,进一步提升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在这次会议上,省法院还对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表彰的全国“维护国防利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省委政法委表彰的先进单位进行了大会表彰,并颁发了奖牌和奖金,我院作为全省两个“双维”先进集体之一受到表彰。
三、关于二00七年的法院工作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从和谐社会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六大特征来看,社会和谐不是遥不可及的概念,人人都是和谐的主体,人民法院更是大有可为。实现审判工作对象、法院内部各单位、法院与社会乃至法官个体间的和谐将是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根本任务。
2007年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认真贯彻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县十二次党代会、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通过充分有效合理地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为竹山的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总体工作思路是: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创特色、总体工作上水平。
总体工作目标是:三提二降一满意”。即,审判案件的质量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速,审判工作的效果进一步提升;案件的上诉率、改判率、发还率持续下降,当事人对法官的投诉率持续下降;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或基本满意。
具体工作要求是:各业务庭室工作必须位居全市前三名;各法庭工作必须受到县院以上表彰;各分管领导的工作至少有一项典型经验在市以上推广。
具体工作措施是:
(一)着力于社会和谐,充分有效合理地发挥审判职能。当前,由于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凸显期、刑事犯罪的高发期,而稳定的治安环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全县的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惟有稳定,才能发展。只有发展,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充分有效合理地发挥审判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依法严厉惩罚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是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承担的首要职责。人民法院应当牢固树立稳定意识,进一步落实打击与保障并重的理念,充分发挥刑罚作用,运用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犯罪;要高度重视刑事司法领域中的人权保护,严把证据关,坚决排除一切非法证据,积极推进主要证人出庭作证进程,实现由“有罪推定”到“疑罪从无”的真正转变,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司法追究,真正发挥其惩治、警示、教育、抚慰、预防等全方位的价值和功能;认真贯彻“打防并举、预防为重”的方针,以青少年犯罪和职务犯罪为重点,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建设好“青少年维权岗”,做好对缓刑犯、刑满释放人员的回访帮教工作,不断深化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营造安定的环境,为促进“平安竹山”建设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二是依法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有了矛盾可以通过有效的机制妥善化解的社会。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各类矛盾纠纷的集中场所,大量的民事纠纷要通过诉讼来解决,依法调处民事纠纷、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法院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要正确处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大力加强诉讼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达成和解,缓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要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充分发挥调节、疏导职能,依法调节经济利益关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发展环境;在充分保障“鼓励交易”的前提下,依法、及时地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促进合同主体依法自觉履行义务,维护好良好的经济关系和金融、交易秩序;认真、负责地处理企业改制、破产还债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依法优先保障改制、破产企业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劳动报酬,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置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积极鼓励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建设,打造和谐社会的环境支撑。
三是依法妥善审理行政案件,促进官民和谐。要以县政府《行政机关首长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的实施为契机,坚持依法受理行政案件,畅通救济渠道,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的诉讼程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要针对广大群众对行政机关的侵权、违法行为,仍然存在不敢告、不愿告、不会告的现象,加大行政审判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上街宣传、以案讲法、答疑解难等多种形式,增强公众的法制观念和对行政诉讼的信心,提高人们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主动性;依法审理好涉及农村城镇化建设、农村土地征用等涉及“三农”的行政案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及时审理好销售假化肥、假种子、假农药等引起的技监、农业、工商行政处罚案件,服务新农村建设;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在坚持合法性审查的同时,注意国家相关政策,耐心细致做好宣传教育和疏导工作,注意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注重行政协调,依法调和政府和群众的关系,积极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堵塞行政执法或管理中的漏洞,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是创新执行工作的方式、方法,促进执行难案化解。进一步落实竹办发(2006)27号文件,利用已经建立的协助执行网络,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保障当事人实现其合法权益。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加大对执行期限的监管力度,切实解决少数案件久拖不执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准用足强制执行措施,严厉制裁拒不执行的行为。对在执行中搞地方保护主义的人和事,要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对在执行中人为设置障碍的典型案件,要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争取支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予以刑事处罚;要严格文明执法,讲究执行方法和执行效果,正确区分拒不履行和暂时困难的界限,多做和解协商工作,力争执行到位;另一方面,要大胆探索多种执行方式,讲究执行艺术,运用债权转股权、“放水养鱼”、资产重组、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无形资产、劳务抵债等多种方式,促使被执行企业继续生产经营,重获生机;要积极实施“人性化”的执行方式,讲究执行艺术,提高执行效果,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和谐。
五是加强立案及信访工作。立案庭和各人民法庭要严格按民诉法规定受理各类案件,坚决杜绝该立不立,不该立滥立现象;要严格按规定收取诉讼费,杜绝随意减、免、缓诉讼费现象;要进一步畅通申诉再审渠道,认真处理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审查,件件有结果。要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审委会委员排期接待信访制度,提高办信、办访水平;要进一步推行领导包案制、原案件承办庭负责制,逐步消化信访积案;要进一步建立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快捷处理机制,积极依靠党委、政府的支持,及时妥善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是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增加司法透明度。要健全公开审判制度,做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结果公开、执行过程公开;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司法调解和判决中的作用;要发挥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确保律师在诉讼中的正当权利。
(二)、着力于法院内各业务部门间的和谐,扎实做好司法政务和司法保障工作。
审判及执行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能,各业务庭及人民法庭肩负着审判和执行工作的任务。因此,建立一套完善、高效的司法政务保障体系,更好地服务审判和执行工作显得尤其重要。
一是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工作。院办公室要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真正做到想领导同志所想,想领导未想,参在点子上,谋在关键处。办公室的同志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对法院工作全局情况的认知水平。善于调查研究,收集有关的各种信息,认真整理归纳、分析研究,及时向院领导提出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和建议;要紧紧围绕重大决策,发挥好综合协调、督办落实的作用。参谋服务和推动决策落实是一个有机整体。办公室要正确协调好与相关部门的关系,对重点工作、重大问题要及时沟通,统一步调,形成围绕中心、各方联动、互相配合、高效运转的良好工作局面;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发挥好服务与保障的作用。办公室要建立一整套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责任明确,团结务实,奋发有为,蓬勃向上”的工作氛围。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要建立健全分工协调机制,更好地发挥办公室的整体功能作用。
二是做好审判和执行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司法警察大队作为人民法院内部一支半军事化的武装力量,要从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入手,加大服务审判及执行的工作力度,确保诉讼和执行活动的安全;要从提高司法警察综合素质处着眼,不断转变工作方式,拓展服务审判的职能,负责、到位的做好法律文书送达工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全方位地开展调查研究,担负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五五”普法的日常工作。
三是做好政工、纪检监察、司法鉴定等司法辅助工作。院政治处要结合法官队伍的现状,从关心、爱护、培养干部的角度做好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干警的具体困难,从而实现法官队伍的和谐;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惩罚和保护职能,对影响法院形象及法院和谐的人和事要坚决予以查处。对大胆管理、敢干碰硬而受到不公正投诉的同志要坚决予以保护;司法辅助室要严格执行全国人大的决定精神,切实完成职能转变,强化审判及执行活动中的鉴定、评估、拍卖的对外委托工作,为人民法院的审判及执行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着力于法院整体及干警个体间的和谐,不断强化法院管理。
用和谐的方式进行管理,用科学的管理促进和谐。在全院上下营造一个环境轻松、风正气顺、人心思进、人心合一的局面,将是我们为之努力的方向。
一是深化完善“量化管理、动态考核”制度。要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对“量化管理、动态考核”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使之更加具有可操作性;要克服不负责任、放任自流、怕得罪人、好人主义等导致执行制度不力、形式主义的错误思想;要加大对考评制度的追究及兑现力度,力求落实制度的公平与公正,促进法院干警间的和谐。
二是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及法律文书评查制度。要进一步健全以审监庭为主体的案件评查制度,将案件质量评查面覆盖到案件审判流程的全过程,尤其要加强执行审限制度,诉讼收费制度,证据的交换及质证、认证过程,裁判文书所适用法律,执行款物的交付,档案归档等环节,真正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事后监督职能,以达到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要深化以审委会委员为主体的法律文书评查制度。各位审委会委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每月的产生的法律文书进行评查,并针对评查出来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通过编发评查通报的形式,确保我院的法律文书制作质量稳步上升。
三是营建取长补短、相互包容的人际关系氛围。要宽以待人,正确处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北风和南风比威力,看谁能把行人身上的大衣脱掉。北风首先来一个冷风凛冽,寒冷刺骨,结果行人为了抵御北风的侵袭,便把大衣裹得紧紧的。南风则徐徐吹动,顿时风和日丽,行人因为觉得春暖全身,始而解开纽扣,继而脱掉大衣,南风获得了胜利。这就是“南风”法则。它启示我们:温暖胜于严寒。运用到管理实践中,要求管理者尊重和关心下属,时刻以下属为本,多点“人情味”,多注意解决下属日常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下属真正感受到管理者给予的温暖。这样,下属出于感激就会更加努力积极地工作;要用人所长,正确评价每个人的能力高低问题。一只沿口不齐的木桶,盛水的多少,不在于木桶上最长的那块木板,而在于最短的那块木板。要想提高水桶的整体容量,不是去加长最长的那块木板,而是要下功夫依次补齐最短的木板。这就是“木桶”法则。它启示我们,每个人的能力有大有小,既要能够发现别人的短处,更要利用别人的长处,做到相互取长补短,发挥整体优势;要谦虚谨慎,正确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两只困倦的刺猬,由于寒冷而拥在一起。可因为各自身上都长着刺,于是它们离开了一段距离,但又冷得受不了,于是又凑到一起。几经折腾,两只刺猬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距离,既能互相获得对方的温暖而又不致于被扎。这就是“刺猬”法则。它启示我们,要搞好工作,人与人之间既应该保持亲密关系,同时又要保持一定的心理距离,避免在工作中丧失原则。
(四)、着力于法官队伍与司法需求的和谐,加强法院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及纪律作风建设。
如果说法院干警的业务素质的高低决定法院司法能力的高低,那么干警的政治素质及纪律作风则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为社会提供司法服务的水平。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为期三年的专项整改活动已进入最后一年,通过前两年的整改活动,我院已经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效果,今后重点要在落实制度上下功夫,尤其是要结合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逐一解决,从而规范司法行为。具体到今年就是要在过去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紧紧抓住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这根主线,建立科学合理的案件质量和效率评估体系,健全和完善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和岗位目标动态考核奖惩机制,从制度和源头上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确保顺利通过各级的检查和验收。
二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法官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促进人民法院工作。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经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
要求;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公平正义,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必须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不动摇,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坚决消除司法不公现象,以保障社会主义公平和正义的实现;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就是为国家、为人民掌好用好执法权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是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是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不仅不影响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而且还有力地保证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工作的开展。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汇报,求得党委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人民法官必须增强党的领导观念,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侯都不能动摇,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是强化领导责任,促进分管工作上台阶。2007年既是新一届党组班子工作的开局之年,又是县委提出的“作风年”,因此,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党组分工,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树立“有为才有位”理念,培养争先创优意识,自我加压,通过深入调研,找准工作的切入点,不断优化工作思路,促进分管主抓工作上台阶。院动态考评委员会已将分管领导的工作绩效与其分管单位的工作绩效挂钩,实行严格的奖惩兑现,在这里我要给大家讲一个故事。林肯少年时和他的兄弟在老家一个农场里犁玉米地,林肯吆马,他兄弟扶犁,而那匹马很懒,慢慢腾腾,走走停停。可是有一段时间马跑的飞快,林肯感到很奇怪,到了地头,他发现一只很大的马蝇叮在马身上,他就把马蝇打落了,看到马蝇被打落了,他兄弟就抱怨说:“哎呀,你为什么要打掉它,正是那家伙使马跑起来的”。没有马蝇叮咬,马慢慢腾腾,走走停停,有马蝇叮咬,马不敢怠慢,跑得飞快,这就是“马蝇效应”。它给了我们一个启示:一个人只有被叮着、咬着,才不敢松懈,才会努力拼搏,不断进步。
四是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不断提高干警专业素养。要充分利用我院的“法官沙龙”、“法官论坛”两大平台,为广大法官提供更加宽广的交流空间,进一步丰富我院的“学习型”法院创建内涵;要进一步营造你追我赶的学习氛围,积极倡导“学有所长、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加快我院法官的职业化进程;要创造条件,不断加大法官队伍的培训力度,持续走“一人学习、全院受益”的法官教法官的培训模式;要推行多元化的奖励机制,激发全院干警的学习热情。
五是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促进司法廉洁。本次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吴家友院长大篇幅地讲了加强法院干警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定要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结合我院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纪委第十一次全会精神,在司法队伍中大力倡导“勤奋学习、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要通过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使中层以上干部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用实际行动去影响和带动全院法官共同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局面;要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把上级法院的监督、党委、人大和政府的监督及社会各届的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要通过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公布举报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聘请廉政执法监督员,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等形式,将单一的事后查处的监督模式,变为积极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扩大监督的范围和层面,保证案件程序上的公正、公平、公开,增加审判透明度,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监督的格局,防止各种腐败行为的产生;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从院长到一般法官,凡以权谋私违法办案、违法执行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决不手软,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法官,实行待岗学习,对违纪违法行为决不姑息。当然,在目前的社会大背景下,导致各级干部走上违法违纪的因素固然很多,但关键还在于自身的防御能力不足。在这里,我再给大家介绍一个美国康奈尔大学曾经做过的生物实验,因为它对我们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有一定帮助。实验人员首先将一只青蛙放到一只烧沸的热油锅中,结果青蛙立即跳出了锅外,得以逃生;然后实验人员又把青蛙投入到一只盛放冷水的大锅中,然后在锅底慢慢加温,开始时,这只青蛙还在锅里游来游去,悠闲自得,但随着水温升高,当它感到无法承受时,已全身瘫痪,无力再跃了,最终死于水中。这就是著名的“温水青蛙”实验。它启示我们:加强廉政建设,避免我们的干警和青蛙同样的命运,除了经常教育,机制约束之外,最关键的内因就是认真把握自已,筑起思想道德防线,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勿以利小而贪之,勿因贿小而受之,才不会成为“葬身锅底的青蛙”。最近《暸望》新闻周刊报道江苏某位女“贪官”,她自己给予自己算的“七笔帐”,对我们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很有警示教育作用。她说:一算“政治帐”自毁前程;二算“经济帐”,现在身无分文;三算“名誉帐”,身败名裂;四算“家庭帐”,夫离女散;五算“亲情帐”,众叛亲离;六算“自由帐”身陷牢笼;七算“健康帐”,身心交瘁。因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法官违法违纪问题的严重性,充分认识反腐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人民法院维护司法廉洁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五)着力于法院与社会各阶层的和谐,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全面提升人民法院的社会及公众形象。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弘扬司法文明,是彰显司法和谐的重要内容,也是法院管理由低层次走向高层次的必由之路。2006年,在院工会、研究室及各庭室的组织、参与下,我院的文化建设及宣传调研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不仅提升了法院形象,也丰富了干警们的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形成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用丰富多采的文化活动感染人。要充分发挥工会、妇联等群众性组织的优势,经常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的业外生活;要积极参与各级组织的有益于提升法院及法官形象的社会活动,不断锻炼干警的素质,塑造一支朝气蓬勃的法官队伍;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干警与家属、社会的良性互动,举全院之力推动法院各项事业和谐前进。
二是用公正、高效、文明的审判文化教育人。要正确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的永恒主题,“迟来的公正非公正”固然是正确的,然而,有些特殊的案件,处理起来是需要时间的,单纯为追求一时的效率而放弃对公正的价值追求也是有害的,要在“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前提下实现公正与效率;要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人民法院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途径很多,但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来调整各类社会关系是最根本的渠道。因此,人民法院一定要在办好案、快办案、多办案上下功夫,摒弃单纯为办案而办案的错误倾向,努力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之间的关系。“严”可以减少不和谐因素,而在执法中尽可能地体现人性化则可以增加和谐因素,要在发扬过去好作风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具体地讲,就是把“服务新农村、送法进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
三是结合审判实践开展调研,用优秀的成果提升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理论研讨会、疑难案件分析会,积极开展群众性调研活动,鼓励法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地总结积累,提高理论水平。具体地讲,要结合审判工作开展调研。法院丰富的审判实践为我们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调研课题,要像抓办案一样抓调研,把二者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会办案的法官可能是一名合格的法官,但只会办案而不会调研的法官绝不是一名优秀的法官;要联系审判工作新动向开展调研。要想取得工作的主动权,必须处在理论的前沿。当前形势下,各类新案件不断涌向法院,如何审理好这些案件光有工作热情是不够的,它需要我们科学把握这些新类型案件的特征,才能在具体的工作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结合队伍建设开展调研。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官队伍的管理也会出现诸多现实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立足队伍现状深入调研,不断探索法官管理的新路子。
四是通过宣传身边的典型鼓舞人。要注重培养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功能,激发干警奋勇当先的工作斗志;要善于发现身边的典型,通过宣传身边的典型调动不同岗位、不同年龄、不同职责干警的积极因素;要重点推介先进典型,不断提高广大法官及整个法院在社会上的公信度与美誉度。
五是用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人。要充分认识到,社会公众对法院和法官的评价,往往并不是来源于对审判工作的全面了解,而是来源于对个案处理结果的观察和感受。在任何一个社会,当事人对个案不公都有一种本能的“放大”效应,司法公正不会成为新闻,司法不公一定成为新闻;输了官司的人固然会说司法不公,赢了官司的也可能会说司法不公。因此,要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通过审判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紧密结合审判实践,做好司法宣传工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与权力监督机关和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渠道之间的关系协调,增加正面舆论效应,改善司法舆论环境;近几年来,个别媒体把少数法官的腐败行为渲染扩大为整个司法队伍的腐败行为,把少数案件的处理不公渲染扩大为全部司法活动的不公,给人民法院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去年发生在江西九江中院的媒体不客观报道就是深刻的教训。2006年6月22日,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江西省抚州市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熊新兴犯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等13项罪名。 9月26日,九江中院以上述13项罪名判处熊新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7年1月11日,熊新兴在九江被处决。12日,《中国青年报》大标题发了一篇题为《“江西涉黑第一案”九江中院收取当事人74万元“暂存”款》的失实报道。消息一经发布,迅速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坏的负面影响,九江中院被全国各大媒体所淹没,处境十分被动。尽管九江中院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在《中国法院网》等多家主流媒体发表数十篇文章予以澄清,但收效甚微。直至1月16日,九江市审计局在对该案财务工作进行专项审计作出九江中院没有任何违规操作和乱收费行为,并第一时间在《中国法院网》首页显要位置发布《九江中院打黑反遭抹黑,“收黑钱”之说无中生有》一文后,才从正面澄清事实真相。经《人民网》、《新华网》、《央视国际》、《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民主与法制时报》相继发表文章对该事做了客观、公正的报道和评论后,才挽回了影响。
(六)着力于物质装备水平与审判保障的和谐,加快人民法庭及审判法庭的建设步伐
近两年,我院紧紧抓住国家投资“两所一庭”建设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七个人民法庭、院机关的审判庭建设及网络化建设全部纳入了国债建设项目,且部分资金已经到位。因此,今后一个时期我们的任务就是用好国债资金,高质量地完成相关工程。结合我院来讲就是:加强网络管理。近几年,院机关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挤出大量资金投入到网络建设上,今后我们要借人民法院内网开通之机,发挥网络的优势,在办公自动化,尤其是无纸化办公上实现新突破;要强化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去年,在上级法院的帮助下,我院的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已开始运行,前期的信息录入走在了全市法院前列,今后要逐步加以规范,最大限度地发挥执行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严格控制非审判业务等纯消费支出,艰苦创业,励精图治,争取在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尽快启动院机关审判法庭及宝丰、秦古人民法庭综合楼建设,做好田家、官渡人民法庭重建的前期工作,确保在2008年前保质保量地完成我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同志们,回顾过去,我们激情满怀;展望未来,我们信心百倍。堵河流域大开发的号角已经吹响,人民法院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让我们紧密团结在院党组周围,继续发扬“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求真务实的实干精神、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甘于清贫的奉献精神”,克难奋进,扎实工作,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昂扬向上的壮志,奋发有为的斗志,为竹山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