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四个到位”加强立案工作

2017-09-08 10:37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张白泉    浏览: 805

近年来,竹山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司法改革精神,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度,着力提升立案工作水平,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2014年以来,该院共立案受理各类案件11074件,当场立案率达98%以上,涉立案工作“零违纪”“零信访”,较好地解决了立案难问题。

一是学习宣传到位。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开展立案登记制度专题培训,对在立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不断提高立案工作的能力水平。将立案登记制度主要内容悬挂上墙、制作宣传资料向当事人发放,在《今日竹山》报购买专版宣传立案登记制度,提高社会公众对立案登记制度的知晓度。

二是标准规范到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有关规定,制定出台《竹山县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度实施细则》,规范立案登记工作流程,加强流程网上管理,确保案件登记、受理、移送等各个环节合法有据。明确院机关业务庭和人民法庭立案范围、立案条件,统一同类型案件立案标准,力戒“同案不同立”、“该立不立”等问题发生。对减缓诉讼费、群体性案件、新型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敏感性案件等重大立案事项,实行审批制度。

三是为民服务到位。设置审务公开栏,公开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流程、诉讼费收取、相关法律文书范本等信息。对来院起诉立案的群众提供休息场所、填充式诉讼文书、纸张笔墨、老花镜、饮水机等便民用品,在新建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诉讼费缴纳窗口,开通银行POS机、支付宝等便捷支付系统,建立案件查询系统,尽可能为群众诉讼提供方便。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指南,及时提醒当事人注意有关诉讼事项,化解不必要的诉讼风险。诉讼费减免手续实行立案庭长审批负责制,减少审批环节。坚持网上立案、假日立案和巡回立案相结合,对情况紧急或处于弱势群体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预约上案,努力满足群众诉讼需要。

四是监督管理到位。由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对立案工作进行经常性巡查,每周查阅一次立案登记制度工作台账,检查案件登记立案落实情况,加强即时性、针对性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纪检监察部门把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作为明察暗访的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在诉讼材料接受、登记立案、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加大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管辖推诿等现象的责任追究力度。将立案工作作为案件质量评查重要环节,对存在的问题全院通报,纳入考评奖惩范围,着力提升立案工作质量。在诉讼服务大厅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坚持立案时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进立案登记制度的落实。

今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法院立案工作组织了专项视察调研,县领导方孝春、毛昌盛、李燕艳、周乾隆、简育田、华新宇等同志先后向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龚国武、立案庭长胡刚做出批示,对法院立案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县法院针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迅速整改,完善制度,使立案工作更加规范,更加便民利民。